食品類
- 即將屆期,但仍可安全食用的食品
- 門市下架,但仍符合食用安全的食品
- 庫存過多的商品
- 更換包裝或規格後的商品
- 訂單取消所產生的庫存
- 生產數量超出需求的食品
- 節慶、活動結束後剩餘的完整商品
- 其他仍可安心食用,但可能面臨報廢或丟棄的食品
食品原則上應包裝完整、保存正常、標示清楚,且未逾有效期限。
短效期食品為避免寄送時間過長,原則上至少須保留 20 天以上效期。
若為大量物資、冷藏、冷凍、生鮮食品或其他特殊品項,請先與本會聯繫,由工作人員依種類、數量、效期、保存方式、運送距離及實際分配能力進行評估。









